【深圳商报讯】(首席记者 王海荣)4月6日,《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正式施行,以往需由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办理的外国高端人才认定工作可在深圳办理,并且参照“深圳版”标准进行认定。

  《标准》分为七类,包括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属于创新创业人才的、属于优秀青年人才的、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以及经市有关部门推荐的人才。满足上述任意一类及以上标准的外籍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其中,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高精尖缺”人才,指经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外专局批准或备案同意的副省级以上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人才引进计划的入选者。

  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高精尖缺”人才,主要针对取得国际公认的各类专业成就的人才。深圳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诺贝尔奖提名者,国际性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的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等标准。

  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主要针对符合市场导向的,为市场所认可的人才,突出了深圳市急需紧缺的高级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深圳还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创始人、创新企业高管、创业大赛获奖人员来深从事创新创业活动。同时,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获得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专业赛决赛、行业决赛或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选手。

  针对年富力强的博士毕业生和青年科技项目负责人,深圳鼓励其来深开展科研,并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增加了国家、省、市杰出青年科技项目负责人等。

  深圳还沿用国家标准,通过计点积分考察人才综合情况。

  此外,深圳市人才主管部门根据本市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荐,并向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的外籍人才,以及前海管理局根据有关优惠政策认定,并向深圳市科技创新主管部门出具推荐函的投资管理专才、金融科技专才、人工智能工程师、电子材料专才、国际贸易及商务运营专才、科技创新高管均可认定为深圳市外籍“高精尖缺”人才。

  深圳市邀请单位可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深圳市科创委审核后在线出具《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并将信息交换至外交部、我国驻申请人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人凭确认函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人才“R字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