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进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城市示范建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合作进一步共同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2020年7月3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司法局举行《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的备忘录》签约仪式。在市政府副市长艾学峰、市中级法院院长万国营、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共同见证下,市中级法院副院长傅新江、市司法局副局长徐鹏签署了备忘录。市政府、市中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20余人共同参加了签约仪式。

  在深圳市委正确领导和市政府大力支持下,深圳市政府和法院此前通过各种工作沟通,建立了良好的联动基础,一直以来共同致力于推动依法行政、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协同发展。在法治环境、营商环境等第三方评估中,深圳位居全国主要城市前列,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深圳法治建设带来的优质生活、就业、创业、营商环境。

  按照此次备忘录安排,市中级法院与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八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共同会商研究推进法治共建工作;二是健全司法审查定期通报机制,健全行政审判白皮书制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行政执法的示范作用,全面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三是完善行政机关应诉机制,共同推进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四是深化联合交流机制,建立定期庭审观摩评议、联合调研、联合培训制度;五是强化行政案件诉源治理机制;六是建立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挺在前面,联合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七是探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机制,充分开发运用智慧城市、智慧法院系统功能;八是完善重要信息定期交换机制,促进执法、司法信息有机融合。通过各项机制建设,将进一步畅通行政法治领域深圳法院与政府沟通渠道,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立行政、司法良性互动的深圳范本,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吴紫璇

  审核: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