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通讯员 魏巍

  2020年12月18日凌晨,罗湖公安分局南湖派出所接到一宗报警,对方在电话中声称自己在酒店“被强奸”了,需要求助警察。

  然而,正当民警准备前往该酒店时,又来了一宗报警,对方称自己所在的酒店有人卖淫,民警一看地址,竟是同一家酒店同一间房,感觉事情有些蹊跷,便立刻前往该酒店调查。

△吵架的情侣双方。△吵架的情侣双方。

  到达后发现,该房间内有一男一女正在激烈地争吵。由于双方言语过激,在一番询问无果后便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民警调查了解后得知,该两人马某、黄某系正常男女朋友,当晚两人在外面喝完酒、吃完宵夜返回酒店准备休息,马某便躺在床上刷着抖音休息,当黄某走近时却发现其在观看女性视频,一时间十分气愤,便同男方发生争吵,在进一步的争吵中,黄某一气之下报了警,称自己被强奸了!马某也“不甘示弱”,一样报了警,称黄某是卖淫女,在酒店卖淫,让警察赶紧来抓。

  在民警的询问下,二人对自己报假警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经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保证以后不会再犯,罗湖警方则依法对二人处以行政处罚。

  罗湖警方提醒:110报警平台是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是群众遇到不法侵害、救助危难时的依靠。虚假报警、无效报警不仅浪费警力资源,也可能会影响到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

  无论是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或自身遭遇困境时报警求助,公安机关都会第一时间指令警力到场处置。但是对于虚假报警或恶意骚扰“110”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也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