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截至目前,我市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已造成 6 人死亡。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8 月 1 日起,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以拘留。

  今年电动三轮已致 6 人死亡

  7 月 21 日 5 时许,廖某郁驾驶出租车在 107 辅道由南往北行驶,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南太天桥路段,与同方向前方行驶的一辆无号牌超标电动三轮车车尾发生碰撞,三轮车驾驶人李某楷当场死亡。

  交警部门调查得知,廖某郁驾驶机动车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涉嫌疲劳驾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过错;死者李某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且无临时号牌、涉嫌驾驶灯光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据统计,今年截至目前,我市涉及电动三轮车的伤亡类交通事故共 12 宗,造成 6 人死亡、6 人受伤。

  电动三轮均属非法改装

  交警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深圳交警的大力整治,各快递企业、配送企业的积极配合,三轮电动车违法上路行驶的情况大为减少。但在执法过程中仍然会遇到电动三轮车违法上路,不仅严重影响道路的行车秩序,还是道路安全的重大隐患之一。

  据介绍,目前,深圳路面上大量存在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违规生产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没有合法资质。而且电动三轮车的车辆属性已达到机动车标准,公安部明确规定,电动三轮车涉及的交通事故及违法行为,按照机动车处理。

  此外,我市 90% 道路没有非机动车道,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道与人行道共同设置,而机动车密度全国排名第一。如果让电动三轮车无限制通行,无论是在人行道或机动车道行驶,势必导致我市交通秩序十分混乱。同时,如允许快递行业使用电动三轮车实施配送,也会对我市其他配送行业形成冲击。

  本月底前必须全部退出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使用电动三轮车的,主要还是个别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对于快递行业,深圳交警过去、现在、以后都将一如既往支持他们的健康、规范发展。2016 年,深圳交警就给予快递企业电动三轮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后予以淘汰。但原特区外的快递电动三轮车还是各快递企业的主要交通配送工具,一直未能按照承诺实施置换。

  今年初,深圳市政府专门召开过协调会,研究快递行业电动三轮车安全管理有关问题,要求按照 “ 既适应发展需求,又要管理到位 ” 要求,积极有序推动快递电动三轮车置换为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或新能源汽车。

  为此,市邮政管理局联合深圳交警对快递业电动三轮车制定了缓冲期,在缓冲期内,准许快递电动三轮车在指定通行区域行驶。缓冲期结束后,我市快递服务末端配送交通工具形成 “2+4” 模式(电动自行车 + 汽车),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快递领域的应用。

  接下来,交警将继续加大管理和督促,按照市政府协调会议精神,结合各快递企业置换电动三轮车过渡期的承诺,本月底要求快递业电动三轮车全部退出。从 8 月 1 日起,对于违法使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暂扣车辆,处 2000 元罚款;如驾驶人员无相应驾驶资质的,对车辆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行为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