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徐娅)8月24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公开挂牌出让三宗居住用地,其中两宗为“只租不售”居住用地,另外一宗为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要求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

  此次挂牌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分别为: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龙华区A914-0305宗地。三宗地均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

  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位于光明街道观光路北侧、光侨大道西侧,用地面积9780.37平方米,容积率3.5,建筑总面积约3423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8000万元,最高限制地价49400万元。该地块竞配建人才住房。

  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位于葵涌街道坝光地区,用地面积约11353平方米,容积率2.7,建筑总面积约3066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4500万元,最高限制地价18900万元。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出让要求,以上两宗地内租赁住房及商业用房在70年出让年限内自持。这也是继2017年推出4宗为全年期自持租赁住房用地后,深圳再次采用“只租不售”用地供应模式出让土地。

  龙华区A914-0305宗地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西侧,合正观澜汇南侧,用地面积约15324.39平方米,容积率3.98,建筑总面积约6101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90000万元,最高限制地价117000万元。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出让要求,该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该宗地公共租赁住房初始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20%。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王锋表示,商品住房3年禁止转让的提出将有效遏制投机炒作和房价上涨,维持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稳定。

  今年计划新增

  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

  2018年8月1日,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2018年起新增供应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三宗居住用地为《意见》发布后首次推出的地块。为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精神,严格落实我市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1+N”政策文件,严格执行《意见》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要求。接下来,深圳今年还计划推出四宗住房用地,为各项相关政策的落实提供支撑。

  目前,深圳正重点从加大土地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资源紧约束难题、确保住房有效供应等方面,合理安排本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并加快组织推进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王锋介绍,今年深圳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3%。2018年起,新增供应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