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的老人

  走过多少风风雨雨

  尝尽多少苦辣酸甜

  本是子孙满堂承欢膝下的年岁

  一场意外

  却过早地将他推向死亡的深渊

  2018年11月1日上午,在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连接线大万新村路段,发生一起轻型普通货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

  深圳交警赶赴现场

  对事故进行勘查取证

  经了解,65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

  受伤后于事故当日抢救无效死亡

(现场图片)(现场图片)

  ◆◆事故现场◆◆

  2018年11月1日11时47分许,骆某驾驶粤B5F9M6号轻型普通货车沿龙岗区园山街道横坪连接线由北往南方向行驶。

  途经阿波罗农庄路段时,发现杨某驾驶的非机动车,后因刹车不及,该车车头与同方向行驶由杨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车身发生碰撞。

  “砰”的一瞬

  老人的生命之钟因这重重一击

  永远地停止了转动……

  ●初查原因●杨某

  杨某驾驶非机动车违规进入机动车道行驶,因疏忽大意,未查明道路交通情况,突然变道,且未按规定戴头盔,其过错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骆某

  骆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因疏忽大意,对发现的危险情况采取措施不当,其行为是造成此事故的另一方面原因。

  老年人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随着年纪增加,体质下降、反应迟钝、判断能力较弱,操控能力下降,遇到交通事故伤亡的概率大于成年人。

  而近期以来,老人交通事故频发

  截止至今年10月19日,全市共发生涉及60岁以上老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27起,死亡27人。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的12.16%,同比去年减少25人下降48.08%。

  涉及老人的交通事故中,步行、摩电交通方式为致老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方式。步行交通方式发生事故死亡18人、占比为67%;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动车交通方式发生事故死亡7人、占比为25%。

  不按交通信号横过机动车道、驾乘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行驶是致老年人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1 老年人安全意识不足

  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与意识也相对较弱,甚至有的老年人存在“我是行人,车子不敢撞我”的错误认识,以致涉及老年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 判断能力较弱

  由于年龄和自身受教育程度影响,老年人判断能力较弱,接触安全教育的机会也少。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不如年轻人,对当前迅猛发展的道路交通缺乏正确认识,体会不到马路上的险情。

  3 操控能力下降

  老年人行动迟缓,反应迟钝,敏捷性、平衡性差,导致交通行为时有失当;且老年人的交通工具绝大部分是自行车、二轮电动自行车等,这些车辆都是“肉包铁”,车辆稳定性差,一旦操控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导致人员伤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