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见习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任冠元 蒋磊) “我没有干坏事,我只是要找人。”在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看守所审讯室,曹某兴数次向讯问他的民警辩解,自己半夜进入别人的集体宿舍是寻人,尽管他根本说不出具体要找谁。

  12月5日深夜,曹某兴进入某小区集体宿舍。由于该宿舍常常人来人往,门也没有锁,曹某兴很容易便溜了进去。这时,宿舍中一名男子突然醒来,发现屋里竟然站着个陌生人。“你是谁?”他指着曹某兴大声问道。曹某兴说:“我找个朋友。”此时,屋里的人都醒了,他们认定曹某兴是小偷,于是打电话报警。

  福田公安分局华强北派出所民警很快赶到现场,曹某兴一口咬定是来找人,其他一概不说。民警在其身上没有发现赃物,于是把他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民警发现,曹某兴有偷盗“六进宫”的记录。此次现场没有明确的证据,警方推断曹某兴应该是还没来得及偷就被发现了,所以身上没有赃物。审讯陷入了短暂的僵局。

  这时,曹某兴脚上穿着的宾馆常用的一次性拖鞋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种一次性拖鞋是走不了远路的。”根据办案经验,民警推断曹某兴可能住在不远处。于是,民警决定另辟蹊径,从一次性拖鞋查下去。由于拖鞋上有宾馆的名字,民警很快便查到了宾馆具体位置。民警到宾馆调查时发现,曹某兴登记入住使用的是假身份证。同时,他还因拖欠住宿费在前台抵押了两部手机。从手机入手,民警很快得知这两部手机正是前一天某小区宿舍被盗5部手机中的两部,随后调取的监控录像也显示了曹某兴进入该小区的轨迹。

  在证据面前,曹某兴已无法对偷盗的犯罪事实进行辩解。据了解,曹某兴无固定住所,自2011年开始从事盗窃行为,多次盗窃集体宿舍,作案时间都选在凌晨,趁众人熟睡,盗走床头的手机。目前,曹某兴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累犯,将受到法律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