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的观念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代驾”本是替喝酒者驾车的一种职业行为,只要喝了酒,都会请代驾开车。但你有想过吗?或许你叫的代驾,可能也喝了酒。近日,宝安法院审理了代驾司机刘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 2 个月,缓刑 4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2000 元。
2018 年 6 月 15 日 20 时 45 分,邓某等人在光明区公明某酒店附近一个火锅店喝酒后,在门口叫了代驾刘某,但刘某在接到活之前也喝了酒。被酒精支配的刘某居然在其饮酒的状态下接了这个订单,越喝越迷糊的邓某等人也一时大意,没有察觉这个代驾也是醉了。之后,理智纷纷下线的一车人,就这样酒气熏天地开车上路了。
刘某将车行驶至深圳市光明区某路段时遇见交警查车,刘某试图弃车逃跑。你猜结果怎么着?毫无悬念,被执勤民警追回查获。执勤民警对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 84mg/100ml,随后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鉴定,刘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 84.97mg/100m,属于危险驾驶。对此,刘某却辩解称“中午喝的我哪知道,两瓶啤酒也没关系嘛。”
身为代驾的刘某明知自己喝了酒,却依然接受代驾业务,简直就是置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于不顾。我们都知道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罪,要入刑。那么怎么判定是否醉驾呢?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 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作为代驾司机,本应严于律己,而刘某却醉酒驾驶,这一行为相比普通醉酒驾驶更为恶劣。
目前,刘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已被吊销驾照,5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2018 年 8 月 9 日,深圳宝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 2 个月,缓刑 4 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12000 元。判决宣告后,被告人服判不上诉,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那么酒后还要不要找代驾呢?当然得找!酒后若是没有代驾,交警蜀黍将会成为你的“免费代驾”,但目的地不是家,而是“豪华套房” —— 看守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