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5 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日前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入境大厅查获一宗旅客违规携带芬太尼类注射剂入境案件,由海关缉私部门调查处理。

  当日下午 4 时,皇岗口岸入境大厅过关人潮中,一名肩背黑色双肩包、行色匆匆的男子引起了海关关员的注意,被列为查验对象。在开包检查过程中,关员发现了一些产地是国外的疑似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经查阅相关资料,海关关员初步判定该男子背包内携带有疑似芬太尼类注射剂 3 支(fentanyl injection,2 毫升 / 支),共计 6 毫升。该男子称,其背包内药品系朋友开设的美容院所用,自己并不了解背包内物品为何物,只是受朋友委托将该批药品捎带至内地。

  3 月 14 日,经广东国检司法鉴定所鉴定,3 支注射剂均含芬太尼成分。据悉,该案是芬太尼类物质被我国列为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品种以来,深圳海关查获的首宗案件。

  据了解,芬太尼是一种强效阿片类镇痛剂,滥用具有致瘾性,是一种新的精神活性物质,镇痛机制与吗啡相同,镇痛强度为吗啡的 75 至 100 倍、盐酸哌替啶(杜冷丁)的 1000 倍,其衍生物卡芬太尼的强度为吗啡的 10000 倍。

  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国家对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药品(不包括保健品)有较为严格的规定,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瘾的麻醉品、精神药物禁止进境。旅客自身携带或帮他人携带物品、药品通关,要知悉物品、药品性质和进出境管理法规,以免触犯有关法律法规。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程康仪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