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7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5 月 11 日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旅检入境大厅,连续查获 3 名旅客违规携带活体珊瑚共 5.75kg。

  当日下午 6 时左右,两名身背双肩包的男性旅客引起当值海关关员注意,遂对其行李物品进行检查,发现两人背包内均装有 2 个鼓鼓的白色塑料袋,每个塑料袋内都有十来株浸泡于水中、密密麻麻叠放着的活体珊瑚。十几分钟后又查获一名背相似背包、携带同样物品的男性旅客。经清点,3 人共携带活体珊瑚 5.75kg。目前,该批珊瑚正等待进一步鉴定处理。

  深圳海关提醒广大旅客,珊瑚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列明的濒危物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珊瑚属于禁止携带进境物。邮寄、携带、托运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赵笑微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