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推动更大力度的营商环境改革,包括深化商事制度和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企业除名制度,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微信名称自主申报等。12月2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透露上述信息。

  根据报告,近年来,深圳把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作为“一号改革工程”,陆续推出一批重大改革举措,解决了一批企业和市民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良好的营商环境为我市各类经济主体释放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显示,在商事主体方面,截至 2019 年10 月底,全市累计共有商事主体 322.2 万户,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 247.3 户,拥有企业 153.2 户,创业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

  尽管深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但报告也指出,对标国际一流、对标企业群众期待,还存在不少问题,例如市场准入仍待进一步放开、数字政府建设亟需加快等。

  报告提出,下一步,深圳将全面落实全国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出深圳市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政策。具体而言,将推动更大力度的营商环境改革,例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商事主体退出机制改革,积极探索企业除名制度,推广应用电子营业执照,探索微信名称自主申报,同时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将企业开办环节压减为1个,营业执照1天办结,2020 年1月1日起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公章,实现企业“零跑动”。此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由传统的监督模式转变为“双随机一公开”的执法模式。

  在实现更低的企业经营成本方面,下一步,深圳将继续控制和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时加大产业提容政策实施力度,引导产业用地权利人用好用足政策,加快审批各辖区已提交的产业用地提容申请项目,抓紧修订出台“工业楼宇转让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厂房按规定分割转让,让企业都用得上优惠政策。此外,将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着力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争取加大对符合国家发展战略、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新经济新产业在创业板上市、融资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