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通讯员 焦雪珂 赵祯

  近日,梁先生与家人正其乐融融吃宵夜,却意外遭到隔壁桌客人的殴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20年1月2日凌晨4时许,余某界、余某锐一行4人在宝安区50区某砂锅粥店门口吃宵夜时,点了数瓶啤酒,酒过三巡,余某界与余某锐因琐事发生争执,之后老板过来结账,余某锐不但借着酒劲掀翻桌子,还嫌账单太贵,拒不支付,与老板发生争吵。

  事主梁先生听到隔壁桌发生吵闹,便叫来老板询问怎么回事,听完后便借此教育自己的儿子以后万不可像这样喝酒闹事,同时提醒老板要向余某锐等人索要被损坏桌子的赔偿费。岂料,已经结完账准备离开的余某界、余某锐,听到梁先生的话后,又折返回来,顺手拿起酒瓶将梁先生打伤,梁先生儿子试图阻拦时,也被二人打伤。

  余某界、余某锐等人看到梁先生流血倒地,便逃跑了。梁先生遂向翻身派出所报警,之后前往医院包扎。

  当日5时许,警方依法传唤余某锐、余某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嫌疑人余某锐、余某界对其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余某锐、余某界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正所谓,小酒怡情,喝酒本应适度,酒后更应谨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