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董芳芳 通讯员 张丽珊 刘智斌

  1月8日,深圳海关所属文锦渡海关对云南某贸易公司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经该关调查并经商品品牌权利人确认,此前在货运出口渠道查获的9648瓶“KIEHL’S”面霜为侵权产品。海关将对上述侵权面霜作销毁处理。

  文锦渡海关在对云南某贸易公司经文锦渡口岸出口的一批货物进行查验时,发现有大量用纸箱包装的标有“KIEHL’S”商标的面霜未向海关申报,共计9648瓶,对应市场正品价值约400万元人民币。由于承运公司无法提供相关授权生产和销售的资质证明,海关立即联系品牌权利人进行核实,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均为假冒产品。经专业机构鉴定,实际价值仅约20万元人民币。

  文锦渡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个别企业为谋取不法利益假冒知名品牌,海关将继续加大力度打击进出口侵权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同时提醒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境外商品,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