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董玉含)近日,一施工单位在罗湖区湖贝路旧改拆迁项目“霸道施工”占用盲道,被罚款10万元。深晚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6月30日,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支队罗湖大队执法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前往罗湖区湖贝路湖贝片区拆迁项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施工现场非常“霸道”!

  几十个水泥做的墩子直接设立在人行道上,还占用了盲道。经过测量,这些墩子占用人行道长260米,宽0.9米,面积234平方米。同时现场还有10堆建筑材料堆放在人行道上。因为施工把整条人行道占住了,过往行人只能走在机动车道上,带来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执法人员立即询问现场施工负责人,湖贝路的施工项目是华某公司负责的湖贝项目建筑物拆除及配套工程(围挡工程),建设单位为华某公司,施工单位是安某艺公司,华某公司表示已申请过占道许可。

  华某公司负责人到罗湖大队接受调查询问,他出示了一份许可期限是从2020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的占道挖掘许可证。执法人员仔细调查发现,该许可证批准的占道事项已完成,所以当时制发的占道挖掘许可证已属失效状态,如果华某公司现在要重新占用湖贝路,依照法规需要重新申请占道许可。

  根据调查情况,建设单位华某公司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道路。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向华某公司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处10万元罚款。执法人员还责令华某公司限期整改,做好交通疏解工作,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执法人员提醒工程项目建设企业,占道施工不能随意占用人行道,包括无障碍设施。必须依法依规施工,制定并落实好交通疏导措施,保证市民便利出行。“我们对各类违规占道行为‘零容忍’,大家遇到各类违规占道行为,可以拨打12328投诉举报。”执法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