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文灿 通讯员 黄志斌)7月22日,记者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获悉,8月底前,深圳将实现城中村垃圾分类全覆盖。据悉,深圳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截至目前,垃圾分类已全面覆盖我市的物业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大约50%的城中村已完成集中分类投放点设施设置。

  据统计,全市共有1074台各类分类收运车辆,实行专车专运、分类处理。全市日均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3700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1.5%。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全市建成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16个废旧家具拆解处理厂、9个废旧织物回收企业、18个果蔬垃圾处理点、22个绿化垃圾粉碎处理厂(点)等100余处分类处理设施,初步构建了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为前端分类提供一定支撑。同时,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提标改造盐田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面建成南山、宝安、龙岗三大能源生态园,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1万吨/日,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