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倩) 7月30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鼓励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并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民生七有”的目标,主要规定了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促进我市民生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稳定增长教育投入

  在公共教育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主要规定了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化特色化发展、高等教育创新开放发展、职业教育高端发展以及民办教育平等发展、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内容。明确政府应当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增加并落实教育投入,构建面向全民的多层次终身教育体系。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探索社会广泛参与、多元供给模式,稳定增长教育投入。

  市、区教育部门应当通过推行大学区招生和办学管理模式、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制度、健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探索开展小学暑期托管服务以及建立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和学籍互转机制等措施,合理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鼓励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高等学校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建立学科专业增设和淘汰动态调整机制。鼓励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

  健全工资指导价位发布机制

  在劳动就业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坚持按劳分配原则,探索按要素分配的有效形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市政府应当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市政府应当完善社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统计制度,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以及分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发布机制。同时,还规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制以及扶持重点人群就业等方面的内容。

  在社会保障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构建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建立专项救助相配套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体系、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以及保障退役军人权益等方面的内容。明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形成以社会保险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

  加大公共住房用地供给

  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在卫生健康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举办主体多元化、促进医疗服务均衡化和国际医学交流、建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托育体系、支持中医创新发展以及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等方面的内容。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组织架构,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公共卫生应急领导指挥体系。

  在住房保障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完善二手住房合理价格引导机制、优化用地结构布局、加大公共住房用地供给以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内容。明确政府构建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

  在社会治理方面,《草案征求意见稿》围绕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规定了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