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11 日,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该关隶属西九龙站海关此前查获的一宗违规携带的珊瑚制品为濒危物种红珊瑚制品。该批违禁物品包括红珊瑚珠及红珊瑚耳环、耳钉、耳坠等饰品,共计 18 件,重 346.7 克。目前,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红珊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且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属于禁止携带出入境物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携带、邮寄红珊瑚及其制品进出境,必须持有国家濒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王浩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