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开始,宝安龙岗龙华首批5997个泊位将实施收费。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摄4月1日开始,宝安龙岗龙华首批5997个泊位将实施收费。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董玉含) 3月27日,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4月1日起,原特区外的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3个区部分街道的“宜停车”泊位将正式实施收费管理。其中,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

  据悉,路边临时停车管理自2015年在深圳原特区内实施以来,通过3年多的运行、持续地改进和优化,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缓解交通拥堵,满足市民短时停车需求,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深圳路边临时停车管理工作总体部署,2017年7月,原特区外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3个区陆续启动了“宜停车”泊位建设,并选定了部分路段同步实施停车管理试点工作。

  2018年1月至3月,为方便广大市民和车主熟悉路边临时停车缴费操作流程,得到更好的停车体验,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的“宜停车”泊位实施了“零收费体验模式”管理工作,车辆停放在“宜停车”泊位内,需启动停车缴费程序,系统零扣费。对停放在泊位内且未启动停车缴费程序的车辆,予以取证并张贴温馨提示。

  2018年,宝安区、龙岗区和龙华区3个区计划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约1.5万个。其中,纳入首批收费管理的泊位共有5997个,即这5997个泊位自4月1日起开始收费。主要包括宝安区的新安、西乡街道48条路段3126个泊位;龙岗区的龙城、坂田街道26条路段1639个泊位;龙华区的观湖、龙华、大浪、民治街道29条路段1232个泊位。除上述街道路段外,其余“宜停车”泊位暂不实施收费管理,其纳入收费管理的时间另行通告。

  对于暂未实施收费的“宜停车”泊位在缴费操作时会出现“该泊位正在调试中,可免费停放”的提示语,车辆可以免费停放;对于已实施收费管理的“宜停车”泊位,停放在泊位内未启动缴费程序的车辆及停放在泊位外的车辆,将视为违规停放。

  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根据《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的规定,机动车驶入路边临时停车泊位10分钟内,应当启动缴费程序和确定拟停放时间。市民和车主可以使用“宜停车”APP、“宜停车”微信公众号、“宜停车”支付宝生活号、客服热线96001启动停车缴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