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福田区教育部发布公告,征求《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计生情况加分项调整方案意见,拟将独生子女加分从6分调整到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

  根据调整后的方案,2020年福田区继续落实“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积分加分政策。从2020年开始,拟将《2019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办法》中计生情况加分项从原来“独生子女加6分,政策内生育子女加5分,政策外生育子女但已征收社会抚养费加3分”,调整为“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计生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福田区教育局表示,该调整是为了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福田区实际所进行的。将在2020年3月27日-4月3日期间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意见反馈期内,如有任何建议或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

  (一)电子邮箱:zwfwk_jyj@szft.gov.cn。

  (二)信函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石厦路2号福田区教育局政务服务科,邮政编码:518048,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计生加分项征求意见”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