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通讯员 吴迅

  对饭堂不满意,就谎报警情“百人食物中毒”,想借警察的手来打击报复……2020年12月6日,深圳罗湖一男子就干了这“糊涂事”,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12月6日晚饭时间,罗湖公安分局笋岗派出所接到这么一宗报警,一男子称自己是一家工地的工人,自己单位的饭堂有好几百人吃了饭堂的饭菜后食物中毒了,情况十分危急。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该公司进行调查,结果却是虚惊一场。饭堂内人员就餐如同往日,一切正常。经过民警走访调查,确实没有人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这事另有蹊跷!随后,民警找到报警人农某后,将其带回派出所作细致了解。

  经民警调查,报警人农某(男,37岁)是某工地的工人,其于当日18时30分许到饭堂就餐,结果发现饭堂的菜品所剩无几,便询问食堂工作人员还有无其他菜品,食堂工作人员告知其只有桌面所剩的几份,如果需要单独制作就需要24元一份,农某便拿起桌面上剩余的一份荤菜询问价格,可工作人员告知其这一份需要25元,农某觉得太贵,工作人员便告知其爱要不要,不吃就走,农某当时感觉对方态度十分恶劣,一气之下拨打了报警电话,谎称自己单位的食堂有好几百人食物中毒,以示报复发泄自己的不满。

  农某的行为已经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警方依法给予农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谎报警情会占用有限的公共资源,浪费警力,甚至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获救机会,堵塞这条“生命通道”。对于谎报警情和多次骚扰110报警电话的,经查实后,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