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与江苏省如皋市检察院携手,共同签订对涉罪未成年人异地委托帮教协议。这是深圳市检察机关首个接受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委托监督帮教的案例。

  一个月前,南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接到如皋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来电,内容是协调异地帮教事宜。如皋市检察院未检科对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祁拟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一年。鉴于小祁及其父母常年在深圳南山工作生活,考虑到两地相距较远的实际问题,为保障帮教效果,如皋市检察院向南山区检察院提出协作帮教意向,希望由南山区检察院未检部代为开展异地帮教。

  很快,南山区检察院未检部与如皋市检察院未检科就小祁的帮教问题开展异地帮教协作达成共识,当日上午,双方共同会签《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如皋市检察院委托南山区检察院对小祁的附条件不起诉异地帮教考察期限为一年,在帮教期间,两院均指派专门办案检察官加强工作联系,及时通报帮教考察信息,实现沟通协作上的无缝衔接。南山区检察院还指派深圳市点亮心光社会服务中心的社工对小祁开展定期跟踪帮教服务,形成司法帮教与社工服务的有效联动,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