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9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启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方式查处“红眼”客车,消除较大事故隐患。

  “红眼”客车指在凌晨2时至5时,违规在高快速干道通行的营运客车,但是城市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接驳车、为民航铁路提供接送转乘车及应急保障车辆等5类车辆除外。

  近两周,深圳交警通过大数据统计发现,有多辆深圳市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于凌晨2时至5时在高速、快速干道上通行。“其中排名前三的企业是深圳市长途汽车客运有限公司41辆次、深圳市龙运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5辆次、深圳市宝路华宝龙运输有限公司14辆次。”深圳市交警局指挥处情报科民警李慧明表示,为了严厉打击“红眼”客运车辆,深圳交警将采取“五项”措施严管“红眼”客运车辆。

  一是开展精准研判。精准研判辖区内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车辆所属企业。二是开展针对性告知。根据研判结果,对在辖区内有违规运行的车辆的客运企业进行针对性告知。三是广泛竖立禁行标志。在原有高速公路竖立禁行标志的基础上,在全市高速公路及国省道主线、市际和县际交界处竖立禁行标志。四是严格执行处罚。以“违反禁令标志”对车辆禁行非现场处300元记3分的处罚。五是列入黑名单通报。合成共治战,将处罚车辆通过交安办通报至源头企业及所在地安监、交通、交警部门等其他政府部门,列入企业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