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泥头车各类违法行为,龙岗区坂田街道始终保持"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以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城市道路整洁有序、安全顺畅。近日,该街道执法队就对一泥头车沿途抛洒导致路面被污染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出了1万元的罚单,目前涉事泥头车公司已缴纳罚款。

  当天,坂田街道执法队机动队在辖区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岗头社区居里夫人大道天安云谷一期旁路段有大面积余泥渣土洒漏污染的痕迹,市容市貌大打折扣,既影响美观又存在安全隐患。对此,该执法队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实是附近某工地的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洒落所导致的,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丈量取证。

  经测量,现场道路的污染面积多达50平方米,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街道执法队责令当事人迅速清理路面,并按每平方米罚款200元的处罚标准,共计罚款1万元。工地施工方表示愿意接受罚款,并马上清洗了污染路面,明确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加强工地管理。

  坂田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城市道路随意洒漏余泥渣土的违法行为,不但有损市容市貌,而且还对过往的行人和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严厉打击。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坂田街道执法队将严厉打击泥头车各位违法行为纳入重点工作范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处罚,同时持续加大对泥头车的宣传教育力度,抓好源头管控。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胡渊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