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现场签收执行款。▲申请执行人现场签收执行款。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伴随着一阵此起彼伏的银行信息提示音响起,35位劳动者当场收到被拖欠的工资共计77万余元。

  刘某等35人与沃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因劳动争议系列案,向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该公司向其支付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奖金,并出具离职证明。

  福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要求沃某公司支付35位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及奖金共计3665174.65元。由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款项,35位劳动者向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田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冻结账户的资金是外企的“企业保证金”,不能直接进行划款。执行法官积极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最终顺利将776102.28元冻结账户存款扣划至法院。

  在被执行人的办公场所,福田区人民法院还依法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资产设备共计1000余件,将在后续进入司法拍卖程序,尽全力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深晚记者了解到,福田区人民法院本次案款发放工作首次实现“现场签收、现场发放、实时到账”的工作模式。临近春节,福田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开展保障民生、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审判执行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重点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等八类涉民生案件以及诉讼或执行案件当事人中有一方或多方为民营企业的案件,加大审判执行力度,切实维护涉民生、涉民营企业案件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