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园报道:记者从近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的2018年广东省城市空气与水环境质量及变化排名情况中获悉,按照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深圳市位居全省第五。而根据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18年12月和1月至12月空气质量状况,在169个重点城市中,海口、黄山、舟山市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其中深圳排名第六。

  据了解,在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方面,广东排名前五的城市依次为汕尾市、湛江市、茂名市、汕头市、深圳市。与2017年相比,中山市、江门市和湛江市等19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而揭阳市和潮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则有所下降。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1月至12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考核评价为78.9%,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7%。按照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前五位依次为河源市、肇庆市、云浮市、汕尾市、韶关市。与2017年相比,珠海市、深圳市和东莞市等10个城市的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清远市、惠州市以及汕尾市等11个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则有所变差。

  据了解,2018年,深圳PM2.5达到26微克/立方米,为有监测数据15年以来最佳;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跨界河流水质实现历史性转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