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深圳实行新增汽车限牌限购后,车牌就成了现时深圳的稀有资源,虽有摇号和拍卖两种途径,但在巨大的需求量面前想成功获得实属不易。因此许多想购车的市民都迫不及待地寻求各种 “ 上牌 ” 门路,殊不知,这也就成了 “ 有心人士 ” 眼中的 “ 商机 ”。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利用假车牌实施诈骗一案成功获判。

  2016 年 4 月,市民白先生想为自己购置一辆新车,经过几番摇号、拍卖均未成功。同年 5 月初,苦于 “ 上牌 ” 无路的他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本案被告人陈某。陈某自称自己很有门路,只要花钱即可获取车牌指标并包上深圳市机动车车牌,但需要先交付一定的办理首款。白先生看到希望,随即通过自己的手机银行将办理车牌的部分费用人民币 10000 元转账到陈某的银行账户。5 月中旬,白先生又按要求将自己的身份证、社保卡等证件复印件交给陈某办理手续,同时又转了人民币 10000 元给陈某。等待了一个多月,白先生接到了陈某打来的电话,告知已经竞拍成功,白先生于是赶紧购车,并在陈某的陪同下去福田车管所办理了临时牌照。9 月中旬,白先生又按陈某要求转款 3.5 万元作为车辆购置税手续费。后白先生多次追问陈某正式车牌何时能办下,但直至当年 11 月中旬,陈某方交给白先生车牌及车辆信息登记证、行驶证各一本,细心的白先生发生两证的签发日期不同,于是打电话向陈某核实,陈某要回了那两本证件之后就再也无法联系上。白先生心知不妙,于是报警。

  据白先生事后回忆,在验车当天,他们相约到皇岗车管所验车,但在附近的停车场陈某就声称说这种验车自己要找熟人办理,为了避嫌白先生不能跟去。于是陈某自己开着新车去验车,十几分钟后陈某就开回来了,称新车验车检验不严。当时觉得合理,但在案发后仔细推敲,却觉得疑点重重。

  后经警方统计,在 2016 年 3 月起至 11 月,陈某采用同一手法共诈骗了白先生等十几名被害人的 “ 上牌 ” 费共计人民币 50 余万元,每名被害人受骗金额少则 10000 元,多则近 60000 元,而其交给被害人的车辆牌照及证件等,则是其找专做假证件为生的涂某某(已另案处理)按模版仿制的,价格为 800 元一套。其所谓的找熟人验车上牌等更是虚张声势,只不过将车开离被害人视线后又在一定时间后直接开回给被害人,目的就是为了虚设不同环节逐步取得被害人信任直至骗取最后的尾款。因为仿制逼真,取得车牌的被害人起初并不知自己被骗,仍然正常开车上路,直至被交警扣车核查证实车牌为假牌,方知自己被骗。2016 年 11 月底,陈某主动投案。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陈某通过伪造证件的手段实施诈骗,其行为同时符合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的罪状描述,构成诈骗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结合本案具体情节,其伪造证件的行为是其实现诈骗目的的必要手段,并非选择性手段或行为方式,故承办人最终以诈骗罪一罪对被告人陈某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获有期徒刑 10 年,并处罚金。

  深圳检察官提醒:本案虽发生在两年前,但时至今日,仍不乏急切上牌的 “ 准车主 ” 们。检察官希望通过本案提醒准车主们不要轻易相信能找熟人包办深圳车牌信息,交管部门也要加强汽车上牌的流程宣传,让准车主们了解,汽车上牌都必须经过车主现场拍照上传、实名认证才受理的规定动作,过去车行或委托中介包办已经过时了。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黄尧 编辑 李晶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