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湾海关在深圳湾口岸入境客车通道查获一批未申报入境的生鹿尾、干花胶等物品,共计生鹿尾 5 袋 124 千克、干花胶 1 袋 21 千克。

  当日,一辆两地车牌小客车从深圳湾口岸入境小车道进境,车辆进入海关查验区后,关员查验发现该车车厢内共 6 个大黑色编织袋,里面物体较软,开袋检查时,有一股浓重的刺鼻气味。

  海关关员查验后发现,1 个黑袋子里面是花胶,伴有浓烈腥味,另外 5 个黑色袋子内为生鹿尾,还留有生肉、血渍。经过询问,当事人无法说出上述物品携带入境的用途,也不能提供任何检验检疫证明。目前,该批货物已截留,案件移交缉私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生或熟)肉类及其制品,花胶、鱼翅、燕窝等动植物及其产品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携带或邮寄进境物品。未经检疫的动植物产品可能携带疫病疫情和寄生有害生物、病毒、病菌,存在严重的食品和生态安全隐患,一旦进入我国境内,很可能会对我国的生态安全以及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李泽成、常靖雯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