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很多事情,往往能颠覆人们的认知。比如劳动者四处找工厂应聘,目的竟不是为了找工作,而是为吃一盘工厂的 “ 炒鱿鱼 ”?深圳打工妹程某就是这样,只有初中文化的她,短时间内入职多家工厂,通过在试用期内故意找茬被辞退,然后撒泼打滚索要 “ 赔偿费 ” 的方式,走出了一条 “ 独特 ” 的生财之路。近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经宝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两年。

  2017 年 10 月 28 日,程某到宝安区一家塑胶厂应聘普工,月工资 4000 元。程某应聘当天就上班了,第三天一早,还在试用期呢,程某故意找事情和主管吵架,塑胶厂决定不要这个员工了。“ 炒掉我可以,但工厂要赔我 2500 元。”“ 可是,还在试用期内,你刚刚才上两天班啊!” 当即程某跑到前台撒泼耍赖。工厂报警,警察过来之后要求双方到劳动站去处理,程某不去,还在这大吵大闹。当天还有客户过来参观,工厂老板没办法,只有给了她 2466 元打发她走人。

  根据查明的情况,程某运用雷同手法,一连出入多家工厂。比如 2018 年 4 月 26 日下午,程某到宝安某五金制品公司应聘,约好次日来正式上班,试用期 5 天。上班的第一天,管理人员就发现她一直找人聊天,且不怎么干活,管理人员就叫她 “ 走人 ”。“ 炒我?那得把钱给我啊。” 程某在车间里胡乱打滚、大喊大叫,公司负责人赶了过来,答应给她一天的工资。程某不答应,要求至少支付半个月工资 2500 元。公司负责人报警后,民警到现场,也觉得没办法解决,让双方到劳动站处理。到劳动站后,程某依然大喊大叫,也不听劳动站工作人员解释。见协商不了,劳动站工作人员让他们自行寻求法律途径。这下程某更不干了,一直扯着公司负责人的衣服吵闹,公司负责人走到哪她就扯着衣服跟到哪。公司负责人只有掏出 2100 元打发她走人。

  2018 年 5 月 3 日,程某又入职另一家塑胶公司做普工,试用期 3 天。结果入职当天,车间主管发现她老是把腿翘在桌上玩手机,决定把她 “ 炒掉 ”。这一下子,程某又大吵大闹起来。警察到现场后,让他们去劳动站处理,见劳动站工作人员说只需要支付一天的工资,程某又大吼大叫,拒不配合作笔录,还扯着厂长衣服跟着回到了公司,在公司撒泼、脱衣服,影响车间其他人员都难以正常工作。厂长没办法,只好付了 2150 元让她赶紧走人。

  2018 年 5 月 8 日,程某又入职另外一家五金制品公司,试用期 7 天。这次她上了 3 天班,公司实在忍受不了她的工作态度,要解聘她并提出支付 3 天的工资。于是,类似的操作手法上演,她大吵大闹,要求支付 2000 元工资。这一次,公司报警后,公安机关决定抓人了。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程某在工厂已按照劳动法支付其应得的工资后,依然向工厂索要钱财,并且采取撒泼耍赖、无理取闹的闹事方式,干扰工厂正常工作,已属于 “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 ”,虽然程某并未采取威胁、胁迫的手段,却是多次以一种耍赖、恶心人的方式来无事生非,多次扰乱社会生产秩序,情节严重,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编辑 陈龙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