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午经过海岸大厦东座,看到有人公然盗用消防用水,而且还是穿着保安服和工作服的人。”4 月 26 日,读创 / 深圳商报热线接到多位市民反应,在南山区海岸大厦看到有人盗用消防用水,疑似大厦物业管理人员。

目击市民林先生介绍,当天中午 2 点多,途径南山区文心六路海岸大厦东座路段,看到路面湿漉漉的一片,一名穿着保安服的男子和两名疑似物业工作人员的男子正在冲洗路面。

林先生表示,该处人行通道确实比较脏,经常黏糊糊的,管理处决定清洗一下本来是件好事,但令人意外的是,工作人员用来清洗地面的水,竟然是旁边消防栓里的消防用水。“ 物业本来是管理方,却自己盗用消防水,这是什么神操作?” 林先生感到十分意外。

随后,记者向深圳海岸物业管理集团海岸大厦物业管理处及南山消防大队反应此事。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接到记者反应后,已经通知相关人员前往核查,但在现场并未发现盗用消防用水的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严禁盗用消防用水,目前不清楚是外面人员所为还是公司有人违规操,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答复记者。
南山消防大队方面则表示,消防大队主要检查消防栓水压和供水是否正常。设备管理和违规用水问题,则需向设备管理方(物业公司)和水务部门反应。
记者联系深圳市水务集团反应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会立即通知辖区工作人员前往核实,若情况属实,将做出相应处理。
该名工作人员介绍,因消防栓属于特殊设备,需要保证供水且不能关闭阀门,有些人见有空子可钻,便会伺机盗用,特别是一些设在路边的消防栓,因无人管理看护,盗用的情况相对较多。
消防栓里的水是 “ 救命水 ”,不是个人 “ 免费水 ”,请广大群众切勿私接盗用。市民若发现有人违规使用消防用水,可向水务集团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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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消防水被拘
2017 年 4 月 17 日,深圳市龙岗区新生派出所民警在盐龙大道丰田路出口辅道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盗窃消防用水。
经询问,该男子在一家汽车运输公司工作,其驾驶的车辆为洒水车,因之前欠一工地一车水,于是想在路边的消防栓盗用消防水 “ 还债 ”,在灌水的过程中被民警发现。
消防水属于专水专用,私自取用属于违法行为。新生派出所依法对黄某发作出治安拘留五日的处罚。
读创 / 深圳商报记者 罗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