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深圳两会上,道路反复开挖成为各界关注焦点。为给市民创造安全、舒心的出行环境,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今年持续开展路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查处各类路政违法案件695宗,非法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等路政违法案件多发势头有效遏制。

  5月底,执法支队通报了若干非法占道施工的典型案例,其中一家企业因未经许可占道施工被顶格处罚10万。

  据介绍,今年4月4日,执法支队龙岗大队路政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龙岗区龙岗街道协力路承翰陶源花园路段时,发现现场路侧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被施工围挡封闭,道路被破挖,范围长约160m,宽约10m,现场未见施工人员,围挡上张贴的公示牌上显示工程名称为友谊路连接创业路下游清林径引水管工程。4月23日,违法当事人前来龙岗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在完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后,执法人员认为该单位未取得占挖道路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法对其处以10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按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占挖道路许可。

  5月17日,执法支队南山大队在南山区开展路政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南山区海德三道东行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有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情况。检查发现,该处施工项目名称为海德三道景观提升项目园林景观。深圳市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某表示,该处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取得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但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5月4日,现已过期。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未按照批准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依法向违法当事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依法处理。

  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市民如有发现违法占道行为,均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常见的占道违法行为包括以下六种:

  1。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

  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3。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4。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5。擅自破坏道路附属设施或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

  6。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