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4 日,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东路与卢辉路交会处发生一宗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深圳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人员救助及事故勘查工作。经查,24 日 6 时 43 分许,邓某国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搭载吴某群沿坪山区锦绣东路方向行驶,行驶至锦绣东路与卢辉路交会左转时,该车车身左侧与沿同方向行驶由张某平驾驶的粤 L 号牌小型轿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邓某国当场死亡、吴某群受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深晚记者了解到,事故现场位于坪山区锦绣东路与卢辉路交会路口,道路为机动车道、普通路段的平直道路,路面完好、干燥,照明条件为夜间有路灯照明,干燥沥青路面,交通信号方式为指示标线、指示标志,道路类型为一般城市道路。

  “ 事故发生前,张某平驾驶粤 L 号牌小型轿车准备去上班,邓某国则是驾驶二轮电动车送其老乡吴某群上班。”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表示,邓某国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违反规定载人,并且事发时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及乘客均未戴头盔;而张某平驾驶粤 L 号牌小型轿车通过路口时未注意观察路口情况、停车让行。

  目前,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故现场。▲事故现场。

  小贴士:

  一、骑车时如何过马路?

  1、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

  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尽量靠右行驶,不能在道路中间骑车,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伞骑车。

  2、骑车至路口

  应主动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

  3、横过马路时

  一定要注意来往的车辆,尽可能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二、行人如何过马路?

  1、停一停

  机动车通过斑马线前,首先要减至安全车速,观察斑马线是否有信号灯,有信号灯的按照信号灯通行,无信号灯的要停车礼让行人后通过。停车礼让的同时,驾驶人可根据行人行走方向,缓缓挥动左手或右手手掌示意行人先行并耐心等待。

  2、招招手

  行人在通过斑马线前,应首先观察是否有信号灯控制,如无信号灯控制,可采用 “ 招招手 ” 的文明手势,提醒司机停车让行,切勿沉迷低头玩手机等行为,忽视道路交通安全。

  3、文明沟通

  行人在确认车辆停车让行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快速通过斑马线,行至停车让行的车辆前方时向驾驶人点头或招手示意,驾驶人同时点头或招手示意,用互动方式共建和谐文明交通。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