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任建新 实习生 毛洋青)在深圳,一旦发生亡人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除了对涉事司机进行调查外,对涉事司机所在的企业、涉事车辆所在企业等开展深入调查,从而压实交通安全责任,倒逼企业落实监管义务,达到“降事故”的目的。今年以来,深圳交警已经开展深度调查案112宗,刑拘12人。

  只要有责任,都逃不过法律的处罚。今年5月30日5时54分许,徐某驾驶粤L9867学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宝安区松岗街道东方大道路口时,发生一起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6月27日,犯罪嫌疑人徐某已被依法逮捕。

  市交警局深度调查后发现,徐某的教练员韦某虎属于深圳市新宝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公司行政主管邹某枫在面对交警部门的调查时,竟然伪造证据材料阻碍执法,目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此外,深圳市新宝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公司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已由支队交安办协调督促主管部门对该公司作出处罚。

  “一次违法,教练、教练所属企业、教练车所属企业等都有责任,都要受到相关处罚,这就是深度调查。”市交警局侦察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杨志明表示。

  今年6月26日18时40分许,福田大队民警在深南大道车公庙地铁站路段处理交通事故时,发现载有乘客的粤B44313D号公交车驾驶员邓某增有酒后驾驶的嫌疑,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28.36mg/100ml。经深圳交警深度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荣作为东部公交公司员工,负责公交司机上岗前酒精检测,明知邓某增醉酒却不加以阻止,甚至还“代为吹气”帮助其逃避检测,促使其成功上岗驾驶公交车,这一行为已经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表示:“虽然驾驶公交车前需进行酒精测试是东部公交公司为防范酒后驾驶的有益举措,但逃避检测、违规上岗的情况依然暴露了该公司在管理政策上存在漏洞。”

  记者获悉,今年1月份以来,深圳市交警局特地成立“特别调查队”(简称“特调队”),对亡人等严重交通事故进行深度调查。今年以来,共开展深度调查案件112宗,其中办理刑事案件7宗,刑事拘留12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72宗,行政拘留13人。切实起到了对涉事企业、相关行业、交通参与者三方的震慑和教育作用,达到了事故预防的目的。

  “通过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个行业,警示一个群体。”冯新毅说,深圳交警将继续推进全方位深度调查工作,确保调查结果能反映客观事实,实现全社会对交通安全的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