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肖晗 通讯员 包宇峰 郑彩娟

  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透露,在近期开展的打击异地出租车违法营运专项执法行动中,查获两台长期在深经营的汕尾出租车。两名当事司机各被处罚5000元。

  据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该支队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反映有异地出租车长期驻深违法营运,存在不打表、乱开价、不提供票据等情况,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扰乱了深圳出租车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该支队开展了打击异地出租车违法营运专项执法行动。

  7月10日下午15时左右,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执法人员在龙华景田路政宇鸿科技园发现车牌号为粤NSL**6、粤NSL2**为两辆异地出租车。执法人员对车辆进行拦截检查,经调查取证,司机范某、陈某承认这两辆出租车是汕尾市**小汽车有限公司车辆,自己擅自跑到深圳进行营运。

  执法人员认为,司机范某、陈某的行为涉嫌外地出租车从事起点和终点在特区范围内的载客业务,违反了《深圳市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规定,依法对司机范某、陈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各处罚五千元。

  执法支队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对异地出租车驻深违法营运行为严查严处,维护深圳出租车运输市场良好秩序,为市民创造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