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曾智辉 通讯员 邹林桐
觉得销售假烟利润高,光明一商行老板在他人诱惑下竟铤而走险,混合销售真假香烟。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怎料依旧被识破。目前该老板已被光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近日,光明公安分局光明派出所接光明烟草局移交协查线索,称光明区一商行涉嫌销售假烟。接到线索后,光明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在烟草局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兵分两组展开调查。其中一组人员化装成顾客、以购买香烟的方式进入商行了解情况,另一组人员对商行周边进行走访摸排,并安排专人搜集香烟流动情况。
经过数日调查,专案组确定该商行主营烟酒,老板为陈某洲(男,42岁),2019年12月28日至2020年1月1日期间,有大量非正规渠道购置的香烟流入该商行。为避免假烟流向市场,1月2日,专案组发现时机成熟,立即安排实施清查行动。行动中,专案组在商行货柜、库房及其日常使用的两辆面包车内发现大量假烟。经烟草局工作人员现场清点,涉案的香烟包括“牡丹”“芙蓉王”“红塔山”等十余种品牌,初步估算案值逾72万元。
经审讯,嫌疑人陈某洲对涉嫌销售假烟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待,此前一陌生男子来其商行推销假烟时,其发现与真烟相比,同样品牌的假烟,一条甚至可以多盈利200多元。在利益诱导下,其购入了一批假烟。目前,嫌疑人陈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光明警方提醒广大烟酒销售店主,在销售香烟时,注意防范非法利益诱惑,切勿触碰法律底线,以身试法终将难逃其咎。同时,警方也欢迎市民朋友们在线举报假烟售卖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并有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