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了借亲戚朋友的社保卡来用一用?不行!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嫌欺诈骗保。近日,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分析了一起真实案例,并提醒广大参保人:将本人的社保卡转借他人就医,将面临暂停其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的处罚;持他人社保卡冒名就医的,将面临数倍罚款。此外,社保卡里的钱不能套现,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9 年 7 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接到反映,深圳市某医院普通外科某病床病人疑似 “ 人卡不符 ”。接到线索后,深圳市医保局核查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普通外科 48 床患者施某并未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生王某、肖某在接诊患者施某时,未有效核验参保人的社保卡,造成参保人社保卡被他人冒名就医;施某住院时使用的社保卡实际为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凌某的,施某为凌某的表兄。

  所幸的是,施某冒用表兄医保卡住院的违规行为被及时发现,并未发生住院医保记账;不过 2019 年 6 月 23 日,施某已经违规使用凌某医保卡,发生医保记账 301.9 元。

  对于这一起施某冒用他人医保卡就诊的行为,相关部门给予了严厉处分。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 256 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责令 “ 冒卡就医 ” 当事人施某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待遇金额 301.9 元;处以骗取金额五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 1509.5 元。

  同时,依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第 256 号)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暂停参保人凌某的社会保障卡记账功能 12 个月。社会保障卡暂停记账期间,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减半支付。

  此外,涉事医院及涉事医生也受到相应处罚,对深圳市某医院扣除违规、违约金 905.7 元;对深圳市某医院医生王某、肖某分别扣除协议医师积分 1 分;责成当事医院加强对全体医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全面自查自纠,并认真整改。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