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7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获悉,福田警方近日侦破一起职务侵占案,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合作供货商的账户虚构变更为自己的银行账号,并让公司财务往该银行账号内打货款。公司财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前后给所谓的 “ 供货商 ” 账户 630 万元人民币的货款。

  4 月 28 日,福田公安分局梅林所接到案件线索称,梅林辖区内某公司的一名员工非法侵占公司财产。得知消息后,梅林派出所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很快锁定了涉案嫌疑人林某海的身份。

  通过近 1 个月的持续调查,5 月 20 日下午,得知林某海在某小区出现,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准备抓捕。但民警到达后,却发现林某海并未在家中。

  于是,办案民警便在嫌疑人林某海落脚点附近,进行了长达五个多小时的持续蹲守。23 时许,林某海终于现身,民警当即上前将其抓获,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海 2015 年 10 月入职当事公司,在公司负责采购和业务工作。因长期担任该职务,林某海发现公司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加之林某海自己又嗜赌博,欠下大笔外债,便萌生了侵占公司财产的想法。

  为了顺利侵占公司的财产,林某海想出了 “ 偷梁换柱 ” 的做法。他先是把和公司正常合作的供货方的收款账户变更成自己可以控制的账户,为了不被公司发现自己的所作所为,林某海又注册了两个公司,作为货物的经销商向公司进行货物购买。

  就这样,林某海不断盗取公司财产,案发时,他所侵占的公司财产已高达 630 余万。这些钱都被他用于日常消费、生活娱乐、归还赌债等。

  经审讯,林某对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