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任建新 通讯员 魏巍
近年来,网络直播带货日趋火热,加上开年以来的疫情冲击,使得线下销售黯然失色,直播带货俨然成为当前最红火的购物方式。为了抢占这个新阵地,不仅网红、明星纷纷涉足,各行各业的人们也搭上了“直播快车”。而这其中又混有一些不法分子趁机混水摸鱼。近期,罗湖公安分局破获了一起冒充网红主播直播带货的诈骗案件,将“网红主播”抓捕归案。
3月3日下午14时,东门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受害人称在微信上收到一个自称是自己认识的一个朋友,在网络平台上做主播。想到自己所在的公司正好有一批产品需要出售,受害人想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来推销这批产品。
在微信聊天中,“朋友”向受害人索要4000元作为宣传报酬。受害人也未加过多的思考,便转了钱。但是之后,受害人多次联系“朋友”,发现对方不回复信息,便打电话给自己的那个朋友本人,然而朋友告知受害人那不是她的微信,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6月4日,在多警种的协作下,最终将嫌疑人张某成功抓获。经警方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张某诈骗所得的4000元人民币通过多个微信及银行卡进行转账、提现,并在第二天就挥霍一空。
据张某供述,其一直以来都关注“快手”直播平台内的网红,在一次偶然翻看视频时,发现有一位“新人”在直播间刷礼物,顿时起了歹心,谎称自己是网红,加了对方的微信并以主播的身份与其聊天。正好受害人有一些产品需要销售,便将计就计,告知其可以帮忙宣传,但是要收宣传的费用,在收钱之后便不再理睬对方。目前,张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罗湖警方刑事拘留。
罗湖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网购模式,虽然带来了更直观、更舒适的网购体验,但其背后存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不少商家选择“网红主播直播带货”销售自己的产品,看中的无非是其在网络上的热度,但也有一些披着“网红主播”外皮的不法分子利用商家追求低成本、高利益的心理实施诈骗。在选择“网红主播”直播带货时一定要谨慎,要多方核实对方身份,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