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许娇蛟)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不少人误以为最高补贴30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已停止发放。对此,市人社局表示,此次废止的租房补贴与最高补贴300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不是一回事,已申请后者的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必担心。
据悉,2014年12月1日,深圳颁布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出台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向2015年1月1日后新引进入户的符合条件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包括非全日制学历)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本科6000元/人,硕士9000元/人,博士12000元/人的。补贴分两次等额发放。
本次废止的就是这一补贴。由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删除了《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中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已无继续执行依据,故有关部门决定予以废止。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对2020年3月7日之后我市新引进人才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2016年3月23日深圳出台了《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发放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所有补贴均为一次性发放。这一补贴至今仍然有效,符合条件的人员还能继续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