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吴洁) 近日,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年底,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等。《实施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禁止、限制使用四大类塑料制品
记者了解到,塑料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是重要的基础材料,如果不规范生产、使用、回收塑料制品,将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近年来,全国各地出台了多项措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此次发布的《实施意见》对禁塑进一步“加码”,提出广东省将在部分地区、部分领域率先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以及快递塑料包装四大类塑料制品。
在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在一次性塑料餐具使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等。
在酒店、宾馆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在快递塑料包装使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要提高到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要提高到10%以上。
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
如何让“限塑令”更好落地?《实施意见》在生产销售环节方面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底,全省将有序推进部分塑料制品的禁限工作。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到2020年底,全省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未来,将使用哪些产品替代部分塑料制品呢?《实施意见》提出,全省要加快推广应用替代产品,鼓励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
此外,在邮政快递网点、快递企业等场所,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再利用的环保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