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罗凯燕 通讯员 黄子妍 赵雅婷

  6月27日,一名男子因未购买到车票,竟私下与同事达成了“交易”,借用了同事的身份证和车票,踏上了G82次列车,被深铁乘警当场查获。

  据了解,男子张某准备于6月27日乘坐G82次列车从武汉前往北京,由于购票时操作失误,他只购买了武汉至汉口的车票,本来准备退票再买,正巧原本计划一同前往的同事有事去不了了,张某为了避免退票再次购票的麻烦,也担心买不到车票,便找到同事借走了身份证和车票,企图蒙混过关。

  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张某,在G82次列车上露出了马脚。细致认真的列车员在查验车票和健康码时,发现两者显示的姓名不一致,便报告了值乘该趟列车的深圳铁路公安处乘警。乘警赶到现场后,要求张某出示身份证,张某在慌张之下,掏出了自己的身份证,这下与车票上的信息更是完全对应不上。

  张某一开始谎称自己错拿了同事的车票,又说本来想帮同事退票,但由于自己无法出示显示自己身份信息的车票,张某只好吞吞吐吐,承认了自己所持车票是向同事借来的,也承认了自己冒用他人身份证乘车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张某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乘车的行为被予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在此,深铁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不要将个人身份证件外借给他人,也不要冒用他人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