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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20日在京举行。深圳作为前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查确认保留荣誉称号。从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开始,深圳已经连续六届获得这一称号。

  据中国文明网消息,2020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媒体集中公示、组织综合测评、确定入选城市等评选办法和程序,严谨规范组织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严格依据参评城市2018、2019、2020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报中央文明委领导同志批准。

  全国文明城市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发展,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较高,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中国大陆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2005年,深圳获评首届全国文明城市,至今已连续六次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深圳市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部署要求,紧紧扭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核心任务,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全力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在文明创建中,深圳着力突出文明创建的思想道德内涵,让城市更加崇德向善;满足市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让城市文化更加厚重;着力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让城市更加和谐宜居;并着力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让城市人民更加满意;着力完善常态长效工作机制,让城市文明创建常抓常新,以“先行示范区”的标准全面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