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有网友通过微博发文称,4 月 2 日下午因停车不当被深圳交警罗湖大队处罚。但该网友对交警的处罚存有疑问,他解释称 2 日当天开车在路上行走时,因为前面有车辆,只能脚踩刹车暂时停车,后被监控设备拍下收到处罚通知,因违法停车行为被处罚 500 元。网友对所受处罚表示异议,对一辆汽车踩着刹车停在路边就被认定为违停存有疑问。

  4 月 8 日下午,深圳交警通过转发上述网友微博回应称,关键是看该名网友停了多久,假如时间短,肯定不是违停,假如时间长,踩着刹车也是违停。经初步调查,根据监控设备已存违法记录显示,粤 BX242C 号牌车辆在南湖路友谊路口斑马线区域至少停留了 32 秒之久。

  深晚记者了解到,在交警回应后,很多网友纷纷提出质疑,认为交警处罚过于严苛,没有做到人性执法。

▲深圳交警的这个回复引发了网友的质疑。▲深圳交警的这个回复引发了网友的质疑。

  对此,深晚记者也联系了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交警,他表示交警初步调查车辆停留 32 秒,这个是违法系统中已存时长(取证),并不是车辆实际违停时间,经查,该车违停时间将近五分钟。

  “ 我们是通过以下三点对司机进行处罚的。” 该交警说,第一,在繁忙路段违停。南湖路属于交通繁忙路段,粤 BR242C 所停位置又是 繁忙路段的路口、斑马线区域,严禁停车,即使短暂的停靠也不允许。车辆在此处停放不仅存在影响车辆正常转弯的情况,且行人此时经过斑马线易进入视线盲区,造成隐患。因此该路段一直是交警严管路段。

  第二,违停时间在高峰时段。粤 BX242C 号牌车辆停车时间为 4 月 2 日 17 时 18 分, 正值周二晚高峰 。车流量与人流量相对较大,车辆违停在此一定程度上有碍交通正常运行。

  第三,违停时间将近 5 分钟。从调取对该车拍摄的完整视频看,该车当时从 4 月 2 日 17 时 18 分开始违停,一直到 17 时 22 分 57 秒移开镜头,共记录到违停 4 分 57 秒。

  交警呼吁市民,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共建安全、有序、畅顺的道路交通环境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