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队员在当天的行动中捕获的流浪犬。 深圳晚报记者 冯明 实习生 杜彤彤 摄执法队员在当天的行动中捕获的流浪犬。 深圳晚报记者 冯明 实习生 杜彤彤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涂世琳) 昨日,根据《深圳市“睦犬行动”专项执法方案》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围绕“倡导文明养犬,创建文明城市”的目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各区城管部门在全市展开“睦犬二号”统一执法行动,通过整治遛狗不牵绳和犬只随地便溺、流浪犬扰民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提升市民养犬的整体素质,强化犬主文明养犬行为规范的养成。

  上午10时左右,宝安区龙珠社区,专业抓捕人员短短几分钟时间,就在一辆轿车底收治了一只毛发脏乱的白色贵宾犬,并放入笼中。同时在收容流浪犬车的后备箱里,还关了4只早上在附近街道发现的流浪犬,一大三小。“被捕获的流浪犬都去哪儿了?”宝安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察大队钟队长介绍,他们会先对流浪犬留置、观察、甄别,如发现是散养犬,将通知主人带上“狗狗身份证”领回爱犬并接受罚款;如是无主犬,将委托专业人员对流浪犬科学调教,采取领养代替购买的方式,让流浪犬有家可归,“以领养代替购买让深圳狗狗不再流浪”。

  据介绍,5月29日是深圳爱犬日,谐音为“我爱狗”,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启动“TNA”三年行动计划,即捕捉、绝育、领养,对深圳流浪犬全面收治,经兽医检验健康以及非禁养犬只后开放给市民和动物保护组织领养。该计划从2019年到2021年结束,届时全市将实现基本无流浪犬的目标。

  今年以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多次开展“睦犬行动”统一执法日行动,专项执法重点针对城中村、旧屋村、背街小巷、山边林地等区域的流浪犬进行依法收治;对属于烈性犬的依法予以没收并处以5000元罚款;对散养犬开展专项执法,其中,属于已办证但未牵绳的予以500元罚款,属于无证养犬的限期办理养犬登记并处以500元罚款,逾期未补办登记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没收犬只。

  “睦犬二号”行动当日,全市共依法收治流浪犬158只,查处散养犬14宗,查处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便溺、携带犬只进入禁止或限制类公共场所等不文明养犬行为76宗,查处烈性犬2宗,查处无证犬只30宗,立案处罚23宗,罚款10100元。

  此次统一执法行动前,相关部门已派专人对执法区域的住户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争取居民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多次开展针对性的岗前培训,要求有关街道执法队及委托收治队伍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坚决杜绝暴力和不文明执法事件的发生。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监督处副处长丁军表示,今年全市城管部门还将以问题为导向,每两周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执法行动,分别开展针对犬只进入限制场所、饲养烈性犬等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杜绝遛狗不牵绳、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无证养犬、饲养烈性犬等违法违规养犬乱象,营造严管严治氛围,大幅提高养犬登记率,有效降低犬只伤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