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7 日,据深圳海关消息, 该关隶属皇岗海关日前在福田口岸旅检入境大厅,连续在 2 名旅客的背包和手提包中查获违规携带的观赏鱼共 8 条。

  当日下午 6 时,一名背着黑色背包的男性旅客经福田口岸入境,步履匆匆、神色紧张,引起了当值海关关员的警觉。按照相关法规,海关关员对其背包进行了检查,发现内装有 3 个水袋,每个水袋装有一条观赏鱼。旅客称这是自己饲养以作观赏之用的鱼类,但当值关员调查发现该旅客曾有多次携带观赏鱼入境被海关查获的记录。随后,关员又从另一名女性旅客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查获分装在 5 个水袋内的 5 条观赏鱼。经初步判断,鱼的品种、包装等均与前一男子所携带的具有相同特征。目前,这些观赏鱼已全部依法截留作进一步处理。

  皇岗海关介绍,鱼类是多种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的寄主,如车轮虫、毛管虫、吸虫、小瓜虫等,极易携带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等相关寄生虫病,如在我国生长繁殖会对国内水产养殖业、生态环境及生物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对来自境外的水生动物及其产品有严格检疫要求,并将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旅客若擅自携带或邮寄活体动植物入境,造成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不仅将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赵笑微 责任编辑 徐再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