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易芬)近日,《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公告》发布,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群众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视情予以奖励。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证据材料与调查处理结果相符合的程度,给予20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有特殊贡献的,还将视情提高奖励金额。

  在这份奖励公告中,罗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举报范围多达19项,包括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垄断一定区域内废品收购、“黑煤气”的黑恶势力。同时也包括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渣土倾倒等行业、领域,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的黑恶势力,也囊括了危害学生、危害医生医院的黑恶势力。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举报范围还包括组织、雇佣网络“水军”或参与在网上开展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等行为的黑恶势力。

  有相关线索的居民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将线索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提供给罗湖区扫黑除恶办、罗湖区公安分局、罗湖区纪委监委及相关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