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定青山不放松,“硬核”实招谋发展。保障复工复产、提振商贸消费、支持稳岗就业……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光明区再次打出政策“组合拳”,按下疫后恢复的“加速键”。

  再出实招硬招

  日前,光明区委区政府发布《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力促企业满员满产、支持企业降本提效、迅速提振商贸消费、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加强稳岗就业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强化政策落实保障等7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的针对性措施。

  上述措施,可谓“真金白银”、干货满满。以支持企业降本提效为例,对2020年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提振商贸消费方面,构建光明区消费券支持体系,支持企业开拓线上市场,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2020年10月31日前,在光明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中小客车的消费者,按每台汽车销售单价1%给予最高3000元的消费券补贴。

  为确保对惠企政策资金的全额保障,光明区还将大力压减政府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

  此外,《若干措施》兼顾市区两级政策衔接与光明特色:在光明区原有“惠企15条”的基础上,针对疫后恢复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支持范围;同时衔接深圳市相关政策框架,并在部分上级政策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

  力求实效高效

  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围绕光明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力,瞄准前期调研中企业反馈的最突出、最急迫的难点痛点问题,力求快速见效。

  起草过程中,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创新局等相关部门,通过问卷调查、工作座谈等形式,深入调研企业复工后的难点和诉求;同时,全面梳理汇总了中央、省、市的惠企政策,充分吸收借鉴了省内外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先进措施。

  在经济政策方面,《若干措施》重点支持工业、消费、投资等相关领域,着力支持稳岗就业,积极提振社会发展信心。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将坚持政府主动作为和政策引导并举,一方面以重大项目投资为关键抓手,带动全社会经济快速复苏;另一方面,发挥政府的示范带动效应,形成同舟共济、万众一心的社会氛围。

  据悉,此次光明区出台的《若干措施》,可与上级各类政策叠加享受,光明区已出台的其他支持政策也继续有效。该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

  深圳市光明区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力促企业满员满产

  1.精准落实分区分级防控机制。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对境内外不同风险等级地区到深人员实施分类分时管控,完善健康监测措施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防控机制,支持持有健康绿码且“点对点、一站式”返深人员快速上岗。

  2.鼓励企业加快满员复工。在光明区确定的集中复岗期内,企业或介绍人包车接回务工人员的,根据出发距离按300-600元/人标准予以补贴,无包车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安排免费专车接返员工;对推荐新员工到我区企业上岗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个人、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按5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3.支持企业强化防疫保障。在光明区确定的集中复岗期内,实现全员复工复产并购买“企业复工复产保险”的企业,按支付保费的50%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单位组织返深员工进行核酸检测的,检测费用按15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不定期向企业发放口罩等防控物资,对提前实现满员满产的企业或项目施工单位优先予以防疫物资供应渠道保障。

  4.进一步优化惠企服务。成立保障企业复工万人医学指导疫情防控和健康管理团队、政策宣讲服务队、满员满产服务队、项目建设服务队、企业复工公益法律服务团等专业队伍,为各类企业提供生产防疫指导、惠企政策宣传解读、产业链上下游协调、项目建设资源保障、法律服务等支持。

  二、支持企业降本提效

  5.鼓励企业扩产增效。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四上”企业,2020年度在光明区产值(或营业收入,下同)与税收贡献均实现正增长的,按其新增地方财力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对在光明区拥有产业用地的工业企业,在2020年重新签订产业监管协议并严格落实的,在资金、人才住房、用地容积率提升等方面给予奖励或支持。对2020年度首次纳入国家统计数据库的“小升规”企业,在库1年以上的,予以20万元奖励。

  6.支持业主与企业共渡难关。在落实国有、集体物业租金减免政策基础上,设立社会物业减租荣誉榜,对各类业主为企业减免租金情况进行表彰公示,并根据业主减租金额分档予以消费券奖励。

  7.鼓励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对2020年开展技术改造项目的工业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15%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按其获得市级融资租赁贴息金额的50%予以配套补助,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的融资成本。

  8.健全金融服务体系。打造科技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加快落实贴息贴保政策,对生物医药等新产业新业态的中小企业优先提供孵化、成长信贷支持。充分利用企业纳统纳保纳税信息,建立企业信贷直通车白名单制度,鼓励银行向白名单企业快捷放贷,对贡献突出的银行机构,在银政合作上予以优先考虑。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联合金融机构,通过融资推荐、交易信息共享、协助存货变现等方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9.加强银政企协同联动。强化对上级金融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企业申报各类抗疫及复工复产专项优惠贷款。深化与银行、保险、担保、基金等机构合作,定期召开银企对接会,重点服务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建立动态更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清单和重点企业需求清单,推动金融供给和融资需求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三、迅速提振商贸消费

  10.构建光明区消费券支持体系。设立消费回补提振专项经费,支持餐饮、零售、娱乐、住宿、旅游、生活服务等企业组建商业联盟,依托大型电子支付平台发行限期电子消费券,以多种形式发放至防疫一线人员、减租物业业主等各类群体。鼓励区内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业小微企业加入商业联盟,逐步扩大消费券适用范围。

  11.支持企业开拓线上市场。2020年度通过第三方平台实现线上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的企业,按照支付平台服务费的5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搭建企业用餐供需对接平台,支持本区餐饮企业在疫情期间提供无接触式集中配餐服务。

  12.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鼓励光明区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参加“2020年深圳线上购物节”,活动期间(2020年3—6月)销售额累计达2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照线上销售额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景区、旅行社开发疫情平稳后的旅游产品和服务项目,面向“五一”“十一”等节日折价发行旅游券。

  13.激活汽车消费市场。推动光明国际汽车城一期年内开业,支持拟入驻商家开展大规模预售促销活动。2020年10月31日前,在光明区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中小客车的消费者,按每台汽车销售单价1%给予最高3000元消费券补贴。

  四、提高项目建设效率

  14.创新建设项目审批模式。实施审批工期负责制,对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关系重大的项目提前介入、全程指导、特事特办,最大限度缩减审批时限。上线建设工程不见面无纸化审批平台,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实现全天候、低成本、高效率审批服务。

  15.鼓励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速。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核方案,鼓励列入重大项目计划、政府投资计划的前期项目提前开工,鼓励在建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产生的专项费用,可由合同双方按实签证列入工程造价,防疫费用原则上不超过工程招投标下浮金额。

  16.设置工业投资项目进度奖励。对列入光明区2020年重大项目计划的工业投资项目,全年计划完成率达120%以上的,按当年投资额超出计划部分的1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提前6个月、12个月完成项目规划验收的企业,根据项目投资规模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五、加强稳岗就业支持

  17.加大人才引进补助力度。与市外劳务输出地建立长效对接机制,鼓励推荐人员到光明区就业,每成功推荐1人给予500元奖励。对新引进入户且在光明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在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基础上,按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的标准予以配套补贴。

  18.强化人才住房保障。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科学有序提升优质企业住房保障水平,2020年安排不少于800套人才住房和产业配套宿舍,向企业的高素质人才和高技能工人定向配租,重点支持产值贡献大、税收贡献大、科技水平高的优质企业,同时预留一定比例的房源面向高层次人才和港澳台及外籍人才配租。

  19.鼓励企业开展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加强职工适岗培训,通过线上培训或非聚集性线下实操培训等方式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配套补贴。

  20.积极防范失业风险。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自主创业人员在光明区设立的初创企业吸纳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按每招用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予以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3万元。支持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六、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21.加快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抢抓疫情带来的产业发展机遇,支持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电子商务、现代物流、5G、人工智能等产业的头部企业、骨干企业落地,2020年明确落地光明项目优先安排用地供应。本年度内推动6片“平方公里级”连片产业用地二次开发,出让产业用地14宗以上,打造不少于5个专业园区并对入驻企业租金予以政府指导价支持。

  22.聚焦新基建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围绕先行示范区建设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需求,以5G基站、大数据中心、高速铁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在公共卫生体系、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管理、道路交通等领域谋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积极利用专项债扩大政府投资规模,全年通过专项债投资额不低于50亿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投资,遴选一批国家政策鼓励、具备一定运营现金流的大型项目,以PPP模式开展建设。

  七、强化政策落实保障

  23.优化政策申报指引。打造集成化、智慧化、便利化的政策落实渠道,依托政府在线网站、i深圳等平台汇总发布国家、省、市、区各类惠企政策,加快实现分类查询、智能推送、在线办理等功能,引导企业对各级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24.坚决压减政府一般性支出。强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确保对惠企政策资金全额保障,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压减幅度不低于10%。

  本措施可与上级各类政策叠加享受,光明区已出台的其他支持政策继续有效。本措施各项条款具体事宜由相关责任单位分别制定实施细则予以明确。享受本措施支持的企业,原则上要求注册地与统计关系均在光明区。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有明确规定期限的除外。

  ( 通讯员:康元 顾津铭)

  审核:卓李怡

  责任编辑:吴紫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