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吴洁) 近日,一则关于“深圳房地产税征收试点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起市民关注。12月1日,深圳市税务局回应称,该消息纯属谣言,请广大市民勿信谣、勿传谣。对于蓄意编造、发布、传播有关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深圳市税务局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记者了解到,网传信息称,2021年1月1日起,深圳房地产税开始试点运行。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免征房地产税;以家庭为单位,1套住房的(不论居住面积),免征房地产税。在征收税率方面,2套住房的,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方米的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3套住房的,第3套房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2.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4套及以上住房的,第4套房起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的4.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对此,深圳市税务局回应称,上述消息纯属谣言。

  近日,有关媒体还报道了热点楼盘出现“万人抢房”“众筹打新”等情况。11月30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情况说明称,政府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媒体反映的代持炒房等情况,正在调查处理中。一旦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