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警局为安全信息员发聘书。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摄▲深圳市交警局为安全信息员发聘书。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摄

  深圳晚报讯 (记者 马超) 28日,深圳交警发布新版《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新增了7项市民反映强烈的违法有奖举报项目,包括道路危险品举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泥头车非法加装挡板、繁忙路段违停等,同时调整了部分奖励金额。

  有奖举报项目增至45项

  近年来,相当数量市民建议扩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范围,经交警部门认真研究后,增加了道路危险品举报、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泥头车非法加装挡板、违停(2项)、未按规定占用黄方格、货车超载等7项违法举报有奖项目。同时将市民在“民意云”平台对交通安全管理问题发布信息或提出建议也纳入奖励范围,如此一来,可获奖励项目由原《办法》的“十类38项”增至“十四类45项”。

  记者了解到,增加的7项内容是根据市民近年来的举报量和关注热点制定的。“在之前市民的举报中,‘走应急车道’‘变道不打灯’‘实线变道’这3项违法的举报量占了较大比重。”市交警局交通安全信息员卢曼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因此,新增项目也是根据举报量来定的,扩大这些项目对改善深圳交通现状有较大的推进作用。”

  此外,新《办法》对3种有奖举报项目调低了奖励标准及额度,包括:举报“占用公交车道”由原来的“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调整为“每宗奖励2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200元”;举报“占用应急车道”由原来的“每宗奖励100元,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调整为“每宗奖励50元,举报人每人每月奖励金额不超过500元”;对举报繁忙路段违停设置了分级奖励。

  取消原《办法》第四条关于按量进行奖励的规定:“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每个月数量达到5宗的,奖励50元;达到10宗的,奖励100元;达到20宗的,奖励200元,可循环类推,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已发放奖金700余万元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冯新毅指出,深圳交警有奖举报自2014年开展以来,顺应城市交通管理趋势,参与人数与举报数量节节攀升。至2017年全年共收到举报交通违法线索92.5万宗,经审核录入17余万宗,举报成功率达18.34%,实现约15万人次参与度。较2016年同期增长74.2%,举报成功率增加了3个百分点;较2014年同期增长328%,举报成功率增加了15个百分点。

  此外,深圳交警还优化了举报途径:2016年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微信、支付宝红包及智能行车记录仪举报转账发放奖金的模式。在这个过程中交警与市民良性互动,仅2017年就发放奖金400余万元,累计发放奖金7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