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的印象中,香港是购物天堂,这里的商品货真价实、物美价廉。其中,许多港药因其功效卓著、信誉良好,成为赴港“扫货族”的必带商品。近年来,因为相信香港药品的品质和监管,赴港买药的人数大幅度提升。可是最近香港频频爆出“查获假药”的新闻,尤其是游客热衷购买的“黄道益活络油”、“天喜丸”等药品。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单假药案,被告人明知别人生产假药,居然还帮忙贴港药标签并运到香港销售,再通过小店铺卖给赴港“扫货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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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被告人任某开了一间物流公司,其受刘某(另案处理)的委托,利用公司的仓储条件,帮助刘某接收、分类药品,对部分药品进行换包装、贴标签后再通过其他物流公司转运至香港销售,每公斤盈利0.5元的发货费。任某的妻子张某协助其完成上述行为。公安机关在任某的公司现场缴获“益安宁丸”、“泰国蜈蚣止咳丸”、“天喜丸”等,经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涉案药品属于未经批准生产的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近日,龙岗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任某、张某无视国家法律,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生产假药而提供仓储、运输条件,进行包装,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假药罪。任某利用仓储场地,开展运输工作,负责本案生产假药全部行为的一个环节,赚取一定费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张某协助丈夫任某接收药品、进行分类,并对部分药品和包装盒进行贴标签、包装,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根据二被告人的分工、地位和作用,依法均应认定为从犯,并给予减轻处罚。最终,该院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60万元,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并没收被扣押的涉案药品。

  深圳法官在此提醒市民,到香港买药谨慎选择店铺,光顾信誉好的正规药房或大型连锁店,或者到香港知识产权署“正版正货承诺计划”的商铺购买。还可关注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公布的“黑心药房”名单。买前要提前了解所购药品的正品外观包装,留意防伪特征,例如镭射标签。同时可以多对比真假药品,提高辨别能力。买时要核对产品资料,如药品名称、制造商或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印有香港注册编号,如西药为[HK-XXXXX],中成药为[HK-XXXXX]或[HKP-XXXXX]。还可以留意药品的批号和有效生产日期,检查清楚后再付款。买后向店家索要列明药品名称、数量和售价的正式收据。一旦遇到问题可以致电香港机构投诉,如香港卫生署、香港海关、香港消费者委员会、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记者 伊宵鸿 实习生 张思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