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王宇) 近日,深圳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家长圈中流传“市教育局下达新规,所有外籍人员子女学校都被要求提高身份门槛,学生必须提供外国护照+有效的中国签证(不是旅游签)+出入境章”的消息。针对家长对入学条件变化的疑问,深圳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表示,家长所称的入学条件变化并非新规,而是多年来规定。

  市教育局表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以《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办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的要求来执行,该文件早在1995年4月已发布。因此,提高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入读门槛的说法是不存在的。

  《办法》第八条显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对象为在中国境内持有居留证件的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然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即便政策上明文规定学校不得招收境内中国公民的子女入学,但深圳部分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在招生时,却只要求学生拥有国外绿卡或者拥有海外护照,不需要中国签证和入境章。

  在5月6日举行的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上,深圳市副市长王立新在会上指出,深圳各级教育部门、幼儿园、学校要严把准入关,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让原本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却在深圳就读的行为,一旦查实必将依法对涉事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市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因此,深圳再次重申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入学条件也是严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关,虚假移民、非法购买外国护照等将不被认可。